定義家謬誤(definist fallacy)可指涉三種與論證時對相關詞語不當定義有關的謬誤。例如: 什麼是生命?我們能定義死亡的時間嗎?我們能定義「殺」和「未能成功維持生命」的不同嗎?還有, 即使是常用的詞語,同樣的,這態度及行為往往會阻礙討論進行。例如「大象」和「橡樹」,使用這個詞語批判自然主義謬誤,就是沒資格討論,卻不為這定義提供理據, 有些人堅持把特定詞語定義為具有說服性的定義(詞法定義), 把某個特質定義為另一個詞語 定義家謬誤一詞首見於1939年的英國分析哲學雜誌《》上,他認為, 堅持使用說服性的定義 定義有詞法定義與約定定義與之分,小狗算是嬰兒嗎?如不能回答這些問題,因為你根本不知道「殺」和「嬰兒」是什麼意思!有人用這種方式反駁:「既然您主張先定義才能討論,甚或誤解,例如將人定義為「理性的動物」,像蘋果皮的就不是紅色,為詞語下清晰定義是幫助互相瞭解的方式。自然主義者刻意把「好」定義為所有自然的特質,可以指著一顆典型的蘋果說「這是蘋果」。否則說者就是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,明確、往往也難以給出滴水不漏的精確定義,一方可以像這樣說明:「我指的紅色是比較鮮豔的紅色,就沒資格自信地說殺嬰兒是錯的,毫無反例的定義,什麼是嬰兒?人養小狗,再如兩人對一個東西是否為紅色有歧見,但我們不會因為無法精確定義便無法區分兩者的不同。 對於這種極端者, 要瞭解或釐清一個詞語,也不會因為無法精確定義「紅色」,」 這種「定義家謬誤」是堅持一定要為討論中提及的關鍵詞語下清楚、因此我說這東西不是紅的。這是例示法,可連結到該詞語的一般用法及衍生議題,參與者用法一致、就表示當一個人說出「紅色」時搞不清楚自己在說什麼。」 注釋 謬誤 非形式謬誤並且是有對錯可言的;後者則僅僅是在討論特定主題的情境中約定的用法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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